第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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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和他的十年》作者:苦司【完结】 简介: 我和杨昊高中就在一起了。 我们早恋,我在篮球场上踹了他一脚之后亲了他,他就亲我亲上瘾了。 不怎么会说我爱你,不怎么会哄,不怎么特别亲密地称呼对方,反而我们经常吵架,分居两次分手一次动手一次,和好无数次。 磕磕绊绊,一回头,十年。 -攻花臂,受的纹身在腰腹 -正文第一人称,be 内容标签:年下,,甜文,现代,主受,be,校园 搜索关键字:主角:迟浔、江昭┃配角:全员助攻(bushi)┃其它: 一句话简介:他本来就不直 立意:好好长大 第1章1-4 1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。 不是特别突然,说真的。 谈过恋爱的人应该都知道,想分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,你可以天天和朋友笑着说我烦了我要分手,但是真的要分手,却成了自己默默地想,然后在某一瞬间突然发现。 要分手了。 分手是一种默契。 简而言之,双方都能感觉到。 所以我和我男朋友,哦不,前男友,说分手的时候,我看到他的备注上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,没有几秒,他说可以。 可以。 这是一个很神奇的词语。 不是好或者不好,而是可以。 好像是他让了我一次,在分手这件事情上。 很难得,毕竟他强势了那么久。 而我呢? 不算弱也不算让着吧。 只是觉得不爱了。 他应该也不爱了。 2 分手是一种默契,在一起也是。 我和我的前男友,我们是高中同学。 他当年很帅,是真的,反正我觉得帅。 我是那种老师最讨厌的学生,你可以想象一下老师最讨厌的学生每天在干什么。 比方说,不穿校服,或者,不好好穿校服。 而他,他是学生会主席,他衬衣扣子扣得比学校领导还整齐,每天戴个袖章。 他专门扣不好好穿校服的人的分。 所以那时候我俩在外人面前针锋相对。 他从一班查过来,我们班是五班。 一开始查校服就有人过来通风报信,整个班的人都在整理衣服。 只有我不动。 为什么不动? 因为我想让他多看我几眼,就这么幼稚。 因为没别的办法,我见到他第一眼就觉得,啊,有点喜欢。 我的计划每次都很顺利,我看到这个扑克脸带着人从前门进来的时候,反而会松一颗领口的纽扣。 他如我所愿走到我的课桌前,我会假装自己在看书,其实翻开的永远是第一页。 就像复习英语单词的时候,永远用abandon开头一样。 他会用每一次都毫无差别的语气和我说:“把校服穿好。” 那他妈是我一整个星期最期待的声音。 我说不,仰起脸望着他。 我想知道他会怎么办,但他其实每次都只是默默记下我的名字,然后转身离开。 虽然有一句话这么说:人生最大的错觉之一是别人喜欢你。 但我还是觉得,我前男友当时喜欢我。 你知道吗,喜欢和在一起,都是默契。 所以尽管我们像水火不容一对冤家,或者毫不相干的两个陌生人。 我还是觉得,这个扑克脸,应该也喜欢我。 3 有天晚上做完爱我问他,我想要的爱情呢? 他说没有了,做走了。 我哦了一声,好像突然想明白了。 原来人对人的感情是恒定的。 比如爱。 爱到一个程度,慢慢发现自己对这种爱缺失表达,之后将爱转化成一种习惯。 再要谈爱的时候,就更说不出来。 比如有天老胡问我:你俩怎么能在一起这么久的? 我说因为我爱他。 想接着和老胡讲讲我是怎么爱他的,我说不出来了。 难道我要和老胡说,我爱他,因为我上次拉开柜子一袋没封好的坚果掉出来撒一地的时候,我没有和他吵架,而是收拾了,当这回事儿没有发生。 难道我要和老胡说,他也爱我,因为我上次没洗干净杯子,里面还粘了几粒麦片,而他在洗手台前弄湿了一件衣服才弄掉。 实际上就是这样的,这就是爱了。 爱无法增长,但是能够被消耗。 要是这些事情放在以前,依照我俩的性格肯定要大吵一架,但是现在谁也不吵了,因为没意义。 这是我们俩都明白的,吵架没什么意义。 这是我们俩爱了很多年后明白的,原来沉默会消耗爱。 当老胡问我的时候我就该反应过来,我和他的爱情开始变了。 但我没有,我反而说,我们成为亲人了。 现在才知道,多么可怕,我们成为亲人了。 4 谁是老胡呢? 老胡是我的高中同桌,整个世界上除了我爹妈和他,最最了解我的人。 所以当时我藏得那么好,他却看出来了。 有天下课我俩跑去学校小路上抽烟,他问我:你是不是喜欢那个谁啊? 我俩点着烟对视。